关于举办在职研究生学位班的通知
2010-04-02

关于举办在职研究生学位班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力提倡与支持“积极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和“鼓励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为适应我市公务员在职攻读学位提高素质的需求,华中科技大学从2008年开始,以华中科技大学佛山研究院为教学点,开办了在职公共管理硕士班,09年开办了法律硕士班。该院是华中科技大学与我市于2001年合作创办的寓产、学、研于一体的机构,在推进佛山的高新技术发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及人才输送和培养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现将《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和《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教育招生简章》一并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和市直各部门广泛宣传,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报读。

附件1:MPA(单双).doc

附件2:2010综合招生简章.doc

附件3:法律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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