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广东省乡镇长
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厅《关于举办2010年广东省乡镇长培训班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0〕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我市的具体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名额分配与参训期次
本次培训班的调训对象为各乡镇(街道除外,另外培训)未参加09年轮训的正职乡镇长(已参加09年广东省乡镇长培训班人员名单附后)。经与省厅协调,分配给我市的参训名额从11个调整为12个,共分6期,每期2名。我市的具体安排如下:禅城区1名(第7期),南海区4名(8、9期),顺德区3名(7、10期),高明区1名(第11期)、三水区3名(第11、12期)。
二、报名时间
请各区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从速落实参训人员名单,并于本月10日前将《2010年广东省乡镇长培训班报名回执》报市局培训就业科(可在原件上加盖公章后发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