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市直机关单位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的通知
2010-04-02

关于举办市直机关单位科级公务员

任职培训班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0年佛山市公务员培训计划的安排,决定举办三期市直机关单位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直机关实行和参照实行公务员制度单位中,2009年度晋升为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以及调任同级职务而未参加过任职培训的人员(晋升正、副科级职务当年参加过组织部门举办的中青班或科级班的人员可不参加)。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内容:培训班以学习科学发展观、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公共行政管理理论、行政决策理论、科长能力与素质、领导科学与方法、依法行政知识、机关公文写作、反腐倡廉要求等为主要内容,旨在培养科级干部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 件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培训形式:培训班实行全脱产集中学习,统一管理,采用课堂面授、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班起止时间:4623日,学员报到时间为46(星期二)上午8:309:209:30上课。

第二期起止时间:51028日,学员报到时间为510(星期一)上午9:009:30

第三期起止时间:101129日,学员报到时间为1011(星期一)上午9:009:30

报到和上课地点均在佛山市行政学院(顺德大良银峰路2号)。联系人:罗泽群,电话:22323950,手机:13316306638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认真核对本单位参训人员名单(附件1),按要求将填好的培训报名表(附件2)于331日前传真和发电子邮件至市行政学院培训部。传真:22323655,邮箱:fsdxpxb@163.com。对安排参训的学员,各单位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参训事项,预先做好工作安排,保证依时参训。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人员,由单位向市人社局培训就业科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联系人:李高燕、廖德山、杨萌,电话:8328458583327009传真:83385737);不能按时报到或培训期间遇事请假者,由学员所在单位向市行政学院书面请假。

(二)培训班实行考勤、考试和培训登记制度。学员的考试考核成绩由市行政学院在培训证书上登记;培训期间的表现(含到课率)记入培训登记表并送学员单位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晋级、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按照任职培训的纪律要求,晋升为科级职务一年内不参加培训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暂缓给予晋升工资档次。

(四)已有培训证书的学员,请带上证书;没有证书的,请带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与单位)办理证书。

(五)本次培训班培训、食宿的全部费用由财政支付。

任职培训班(附件1).xls

任职培训班(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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