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佛山市面试考官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2009年佛山市公务员培训计划》(佛人培〔2009〕4号)的安排,决定于7月下旬连续举办两期面试考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人数
(一)培训对象:市、区人事部门未取得面试考官证的人员及市和区、镇机关各部门(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主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和人事干部。
(二)名额分配:市直机关单位参加人数260人(见附件2);禅城区160人,南海区、顺德区各180人,高明区、三水区各110人。各区具体参训人员,由区人事局确定。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面试的要求、技法、评价要领,常用面试的功能、测评方案设计及实施等。培训班由省人事厅委派专家授课。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培训班定于7月21日举办(1天),安排市直单位和高明、三水两区的学员参加;第二期班于7月22日举办(1天),安排禅城、南海、顺德区的学员参加。每期班的报到时间为开课当天上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