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佛山市面试考官培训班的通知
2009-07-15

 

   关于举办2009年佛山市面试考官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2009年佛山市公务员培训计划》(佛人培〔20094号)的安排,决定于7月下旬连续举办两期面试考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人数

(一)培训对象:市、区人事部门未取得面试考官证的人员及市和区、镇机关各部门(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主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和人事干部。

(二)名额分配:市直机关单位参加人数260人(见附件2);禅城区160人,南海区、顺德区各180人,高明区、三水区各110人。各区具体参训人员,由区人事局确定。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面试的要求、技法、评价要领,常用面试的功能、测评方案设计及实施等。培训班由省人事厅委派专家授课。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培训班定于721举办(1天),安排市直单位和高明、三水两区的学员参加;第二期班于722举办(1天),安排禅城、南海、顺德区的学员参加。每期班的报到时间为开课当天上午830900,报到与培训地点均在佛山市行政学院(顺德大良银峰路2号)

学员培训期间的午饭及午休由市行政学院统一安排。

四、考核与发证

培训班实行考勤登记制度,经培训及格者,由广东省人事厅颁发录用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证,作为我市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面试考官的必备凭证。今后,无考官证的不能做面试考官。

五、其他事项

举办面试考官培训班,是加强我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队伍建设,提高面试考官能力水平的需要,各单位接通知后,请及时做好学员选派和工作安排,务必于720日前填好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市行政学院。联系人:余燧生;电话:2232320213702936602;传真22323655,邮箱:fsdxpxb@163.com

 

  附件:1佛山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培训班报名表.xls

2广东省人事厅佛山市面试考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xls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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