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江鼓励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
2008-09-04
 到非公企业就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事业单位优先录用
就业困难者可免费培训  自主创业者减免税费
 
   (通讯员  吴  仁)为促进吴江籍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鼓励全国“985”工程重点大学吴江籍毕业生回家乡工作,江苏省吴江市日前出台了《关于促进吴江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回乡就业有奖励,事业单位优先进,就业困难有帮扶,自主创业享优惠。

    重点大学吴江籍毕业生回家乡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毕业生本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奖励资金待毕业生在企业工作满1年后支付给毕业生本人。符合《吴江市引进紧缺人才资助办法》中企业骨干人才购房资助对象条件的,可由毕业生本人直接申请购房资助,政府资助资金直接划拨至其个人账户。

    事业单位优先录用重点大学吴江籍毕业生。凡符合本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所需专业要求的,根据用工单位需求,经统一面试、考核合格的录用为派遣制事业性质人员,工作年度考核优秀的,可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对就业困难或经济困难的吴江籍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免费培训、见习补助、就业援助等帮扶措施。就业困难毕业生是指毕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并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毕业生;经济困难毕业生是指“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贷款进入高校就读的毕业生和经所在镇、开发区确认的其他困难家庭毕业生。

    对吴江籍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务部门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给予税费减免优惠。毕业生自主创业需申请小额贷款的,可根据《关于印发吴江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后报市就业管理机构审核、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经办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优秀毕业生从高校争取的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创业项目,可进科技人员创业园,并享受创业园的优惠政策。
来源:中国广州人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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