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总工会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公告
2008-09-04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1市总工会机关辅助服务工作岗位, 2名。

2、市总工会帮扶中心辅助服务工作岗位, 1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有工会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时间截止2008831)

2、学历、专业:市总工会机关辅助服务工作岗位本科以上;帮扶中心辅助服务工作岗位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中文、政治、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工作能力,能熟悉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

3、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善于沟通,思维敏捷,身体健康,佛山市籍户口。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

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大专学历月薪2000元、本科学历月薪2200元(按佛府[2008]57号文执行),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08951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总工会(佛山市禅城区富民路6号,市总工会组织部),联系电话: 82304325

3、报名要求:持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最好有个人独立完成的调研材料或已登刊物的文字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我会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4、考试事项:经我会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面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笔试成绩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体检和考核: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附件:佛山市总工会聘员报名表 

 

 

二○○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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