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地震局关于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的公告
2008-09-04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地震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市地震局的地震台技术辅助岗位。主要从事地震台相关技术辅助工作并按工作需要执行值夜班制度。

招聘人数:2名。

二、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2、愿意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地震专业或曾在地震部门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年龄30岁以下(时间截至2008831)

三、管理和薪酬

所聘人员列入政府专业和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管理,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执行。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间执行相应档次薪金,即:辅助服务聘员大专学历月薪2000元,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金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签订续约合同。

四、报名的具体事项: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089162008919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地震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1号楼4楼,联系电话:0757-83003221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本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登记表,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等有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经我局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事项:

1、笔试:内容包括地震观测资料分析知识、分析报告写作、公文写作等。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聘用岗位所需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执行,以确保政府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地震局与确定的政府专业技术和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佛山市地震局招聘辅助服务聘员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地震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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