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贸促会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公告
2008-09-02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出证认证辅助服务岗位;

招聘人数:1名。

二、招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

3.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经济类和文科类专业。

4.身体健康,年龄为28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08930),佛山市户籍。

5. 要求懂英语,熟悉电脑操作,并具有一定的中文写作能力。

三、管理使用方式

所聘人员列入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管理,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执行。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间执行相应档次薪金,即: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月薪2000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金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

四、报名的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 200895,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贸促会,

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三路114楼,

联系电话:82510531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由本会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考试事项:

1.笔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政府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本会与确定的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佛山市贸促会招聘辅助聘员报名登记表

 

 

                                 2008年9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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