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考政府辅助服务聘员公告
2008-08-21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科室辅助工作岗位,招聘3名。

1、日常业务前台辅助工作岗位,人数2,分别安排在顺德管理部和三水管理部工作。

2行政辅助工作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愿意并有能力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

2、本科学历,日常业务前台辅助工作岗位专业为中英文秘书或工商管理;行政辅助工作岗位专业为英语或工商管理

3、能熟悉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截止2008930),能听粤语,佛山市户籍。

   5、日常业务前台辅助工作岗位需有二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三、聘员管理及薪酬

1、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2薪酬按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科学历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除月薪外有节日奖、年度考核奖门诊医疗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聘用期考核合格以上,可晋升一个薪金档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088218 2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3楼)。

      联系电话:83991965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

     (三)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面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员参加面试。完成笔试和面试后,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择优录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招聘管理

         拟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聘用后,按照《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2004]103号)、《印发调整政府聘用人员薪金标准及相关问题补充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2008]57号)规定,由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服务聘用人员合同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辅助聘员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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