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
广东省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四评审委员会于2007年12月评审确认通过了刘远素等22位同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请你局通知有关单位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全市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年1月20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佛山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单位):佛山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7-83031218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市政府大院9号楼
附件:2007年评审确认通过的中学一级教师公示名单
佛山市人事局
二OO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