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高明区人事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科员1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性别:男;
3、年龄:26周岁以下;
4、学历和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熟悉XML、JAVA(或ASP.NET)、ORACLE(或SQL SERVER)、DREAMWEAVER、FLASH等技术。
5、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有网站和业务管理系统(MIS)的设计、开发经验。
报考对象资格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区人事局共同审定。
三、基本程序和内容
(一)报名
有意向者,请于2008